一、住院病人应遵守院规,服从治疗和护理,安心休息。 二、住院病人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、护士站、不得翻阅病历或其他医疗记录。 三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在查房及治疗期间不要离开病房,不得擅自带他人在病房留宿,陪人必须有医嘱由护士发给陪住证,出院时必须交回,需外出者必须经主管医师同意,并履行请假手续。 四、为避免交叉感染,不要互串病房或坐卧他人病床。 五、讲究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,病房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搬动,损坏东西照价赔偿。 六、医院内不准吸烟,乱扔果皮纸屑,不大声喧哗,病房内不准使用电炉。 七、注意安全,除日用必须品外,贵重物品不得进入病房,遗失者自行负责。 八、遵守医院作息时间及探望誓词,规定如下: 早餐:7:30--8:00 午餐 :11:00--12:00 午休:12:30--14:00 探望时间:15:00--21:00 熄灯:22: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