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的权利与义务
发布时间:2016-11-13 09:28:00
来源: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

患者的权利与义务

患者同志:

  您好!

 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。为保证医院诊疗服务的正常开展,使您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,保证双方权益,现将“就诊者的权利与义务”告知予您,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,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、和谐的就诊环境,祝您早日康复。

  一、您的权利和义务:

  (一)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:

  1、有权获得基本医疗保健,不因国籍、性别、年龄、信仰或社会经济地位而受到歧视。

  2、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中接受诊疗护理,个人隐私得到妥善保护。3、有权参与诊疗过程的协商与讨论,并决定治疗方案,包括选择其他治疗办法或拒绝治疗,需要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后方可行使此权利,但您做出的选择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
  4、有权询问并得知病情诊断、检查检验结果、治疗方法及预后情况。

  5、有表达减轻疼痛的权利。

  6、有权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与疾病护理、康复、饮食或生活等相关的健康教育资料。

  7、当您感到上述权利受损,有权向相关医务人员提出意见。若在就医过程中有任何抱怨、医疗纠纷或建议时,有权向有关部门(客服中心投诉管理科)提出,并得到回复。

  (二)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:

  1、为确保安全,请就诊者及家属主动、正确告知医护人员病人的健康情况、婚育史、过去病史、药物过敏史等相关信息。

  2、请就诊者及家属听从导诊护士的指引,有秩序的候诊,不要随意翻阅其他就诊者的病历资料。若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就诊,我们系统将重新排序,请自觉遵守。

  3、就诊时,请就诊者和其家属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,保证“一诊室一医生一病人”。进入诊室后,请自觉关门,以保护您的个人隐私。

  4、遵守医院的就医规定或治疗流程,请勿要求医生作出虚假的资料或诊断证明,遵守医院门禁、感染控制措施,不得在院内吸烟,不得在诊室、治疗室、候诊区和检查区大声喧哗,避免影响其他病人治疗或他人权益。

  5、请就诊者及家属配合按医嘱进行治疗,珍惜医疗资源,妥善利用医院各项设施。

  二、医院的权利和义务:

  1、我们有义务为您提供安全、舒适的医疗环境,有权利按照医院规定对您进行管理。

  2、我们有权收取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医疗服务费用,并向您提供费用清单和正规发票。

  3、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国家规定必须向卫生防疫部门上报的传染病,医院有义务遵守国家规定,及时上报,并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,甚至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。

  4、我们有权拒绝违反诊疗规范或医疗管理法律法规的医疗服务要求,但有义务采纳合理的建议和意见,改善服务质量,并承诺绝不因投诉影响医疗服务质量。

  5、本院为教学医院,有权让见习、实习医务人员在有资格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参与诊疗活动,但不允许这些人员独立进行诊疗活动。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中,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