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人群优先措施
发布时间:2016-11-14 09:30:00
来源: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

  特殊人群优先措施

  一、服务对象

  危重病人,老年人(65周岁以上),残疾人,现役军人,孕产妇,外宾等。

  二、服务内容及措施

  1.对离休干部、老年人(65周岁以上)、残疾人、现役军人(持本人有效证件)、烈士家属、孕产妇实行优先挂号、收费、取药。

  2.挂号收费处、取药处设有老弱病残、优抚对象优先窗口。

  3.发热病人达到39度以上,可优先进入诊室就诊。

  4.对急危重病人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优先挂号、检查、办入院、取药等。

  5.有特殊需求的外宾提供绿色优先通道。

  6.对需急诊的无陪同人员的病人先予治疗,同时由保卫科帮助联系病人家属或单位。

  7.急诊科、门诊挂号处等备有轮椅可供行动不便的患者借用。